(2016年9月27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和党课(即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基层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坚持做到“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邀请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2、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3、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会议主要内容为: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级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维护班子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6)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
4、要求:支委征求意见、党员党性分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会议记录、党员对支部评议等过程材料由专人负责整理备查。
四、党课制度
1、党支部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等。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授课,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可以适当采取组织观看党性教育影片、创新微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开展党课学习教育。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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